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概述
2017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按照《国家铁路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着重推进依法行政和履职重点信息公开,不断健全体制机制,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对照国家铁路局总体部署安排,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局综合处作为信息公开牵头处室,设专人专岗统筹组织,加强督促,主动做好各类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推进标准化、信息化,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二)规范制度建设。制定履职责任清单,进一步梳理和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履职项点和失职风险,将工作责任层层压实。主动适应国家铁路局党组关于行政案件信息上网公开的新要求,重新修订了《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行政处罚告知程序与案件信息上网公开程序同启动同审批,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告案件信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内部工作流程,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工作,着重抓好合法性审查,做到依法合规,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
(三)加强宣传培训。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关注信息公开热点问题,学习交流政府信息公开知识,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履职重点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地区局专栏发布政务信息7条,图片视频信息6条,行政处罚公开信息30条,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3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条。同时,及时更新发布局主要职责、组织机构变更信息,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年度预决算资料进行了统计报送,经由国家铁路局汇总后统一在政府网站发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依托中央政府采购网集中采购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政府采购进行了全过程公开。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通过邮箱、电话、传真等方式接到公众信访投诉53件,依照程序妥善处置,全年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主动公开覆盖范围、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干部队伍能力提升等方面仍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2018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国家铁路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办法,积极推进“五公开”工作机制落实,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批流程,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上报力度,明确政务信息相关要求,着力提升政务信息质量。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注重实务操作的精准化培训及相关政策解读,不断增强其公开意识,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www.nr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501号;邮编:200071。联系电话:021-51237550。电子邮箱:shanghaidiquju@nr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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