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概述
2015年是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完成组建并开始全面履职的第一年。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国家铁路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围绕监管履职重点工作,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依托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局内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一是成立了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由综合处承办信息公开具体事项,做好与国家铁路局对口部门衔接工作。二是建立政务信息专人负责制度。综合处设专职政务信息员,各处室设兼职政务信息员,负责日常政务信息汇总上报,及时发布监管履职政务信息。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及国家铁路局相关要求,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建设,结合《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制定《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信息公开重点领域,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修订《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工作程序规定》,为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基础。
(三)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家铁路局总体部署和安排,在政府网站开设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专栏,设置了“主要职责”、“组织机构”、“政务信息”、“图片视频”、“电子信箱”、“举报电话”等6个栏目,及时发布监管履职动态信息,查看电子信箱,接听举报电话,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提升干部信息公开业务能力。通过自主学习、组织集体学习等方式提高信息公开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参加国家铁路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培训。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开展延伸拓展学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内容纳入信息公开业务人员需要掌握的课程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专栏、政务微博及时发布辖区内铁路行业监管履职重点工作信息和其他政务信息,共计14条。及时提供有关铁路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政府采购、公务员招录等信息,分别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等平台集中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来件。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依法进行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1件。
六、改进措施
2015年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有关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理水平。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及时、准确发布监管履职信息。三是继续做好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www.nr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上海市闸北区西藏北路501号;邮编:200071。联系电话:021-51237550。电子邮箱:shanghaidiquju@nr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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