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本报告包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按照国家铁路局的部署安排,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着力提升信息公开队伍能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
(一)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在政府网站开设的“主要职责”、“组织机构”、“政务信息”、“图片视频”等栏目,及时发布监管履职动态信息。利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府采购、招标公告等信息。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建立健全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辖区内铁路运输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助地方政府回应涉铁相关社会关注,通过政府网站公布铁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通过值班电话、专用邮箱等渠道即使收集并回复各类公开申请,积极回应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
(三)着力提升信息公开队伍能力。选派工作人员参加新《条例》解读、案例分析等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全员公开知识讲座,不断强化全员主动公开意识,持续夯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0 | 0 | 27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22.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6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政务公开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上还有待不断加强。三是干部队伍能力不能满足信息公开的新形势、新要求,需持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2020年,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提高。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组织修订《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围绕行业监管履职工作重点,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主动、及时、准确发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监管履职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www.nr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129号;邮编:730030。联系电话:0931-4975183。电子邮箱:lanzhoudiquju@nra.gov.cn)。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