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法约谈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023510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联合乌鲁木齐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据《铁路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国铁安监201884号)《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铁路安全生产法约谈实施细则(试行)》(兰铁监执法〔20194号)有关规定,就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安全管理不到位,自2022年以来接连发生铁路交通一般事故,约谈了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约谈中,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通报了被约谈方专用铁路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听取了被约谈方关于专用铁路安全管理问题的分析说明及在制度管理、安全投入、作业标准、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改进措施。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要求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场作业安全卡控措施、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及完善技术规章。 

  被约谈单位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约谈工作要求,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强化专用铁路安全管理能力。 

    

  公告日期:2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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