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季度,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按照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依据《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国铁设备监函〔2021〕3号),依法对天水中铁天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机务段开展了监督检查,下发《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2份。要求企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及时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将结合履职工作实际,适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类别 | 检查时间 | 检查依据 |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 监管措施 |
1 | 天水中铁天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基础设备 (铁路道岔) | 9月1日-2日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管理办法》 (国铁设备监〔2014〕27号)、《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8〕80号) | 1.高锰钢辙叉产品生产不具备许可条件。 2.检验验证记录不规范。 3.工艺管理制度不完善。 4.生产设施设备管理不到位。 | 下发《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2021 年第2号) ,限期整改。 |
2 |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机务段(库尔勒检修车间) | 机车车辆 (内燃机车) | 9月14日-16日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号)、《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9〕18号)
| 1.技术资料管理不到位。 2.工装设备管理不规范。 3.机车配件及材料仓储管理不规范。 | 下发《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2021 年第3号) ,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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