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轨道装备有限公司未经行政许可违规开展轨道作业车整机性能恢复性修理

  2025年1月,监督检查发现广州铁路轨道装备有限公司存在未经行政许可违规开展轨道作业车整机性能恢复性修理(即“大修”)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第三条之规定。
  根据《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7号)和《铁路设备源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规〔2024〕6号)等相关规定,广州铁路轨道装备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不得违法开展轨道作业车大修业务;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设备管理单位委托(采购)该公司在未取得维修许可证前大修的轨道作业车应立即停止使用。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各铁路运输企业不得采购、使用广州铁路轨道装备有限公司大修的轨道作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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