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5〕第4号

  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工务段于2024年12月26日在畲龙线进行施工作业时,使用了不具备许可条件的广州铁路轨道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GC-270轨道车(车号:12192)。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  
  2025年3月20日,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以及《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中一般裁量等级的规定,责令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工务段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立即停止使用相关铁路设备,给予罚款3.5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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