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本报告包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国家铁路局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成效。
一年来,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积极发布监管履职重点工作信息和其他政务信息,及时提供有关铁路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政府采购等信息,分别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发布,包括行政处罚信息28批,监管履职检查信息17件,事故调查报告3件,行政许可检查通报4件,铁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情况通报4件等。对于公民或社会组织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回应,依法处理。及时受理电子邮箱和投诉举报事项,依法处置和回复。对于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依法组织应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0 | 0 | 68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4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1 | 0 |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相比,尚有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平台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尚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现代化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努力,依法规范,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提高政府治理效能。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www.nr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8号;邮编:510100。联系电话:020-61332600,61332609。电子邮箱:guangzhoudiquju@nr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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