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6〕第26号

  投诉举报调查发现,中铁一院集团南方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在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签字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及《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8月10日,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及《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中铁一院集团南方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作出处5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及《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中铁一院集团南方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作出处302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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