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8日,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开远工务段在铁路维修施工作业中,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2026年6月25日,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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