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5〕第5号

  经调查发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电务段在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存在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铁路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的规定。2025年5月15日,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二项和《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电务段作出责令改正,处6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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