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5〕第1号

  经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发现,四川佳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和未签订安全协议,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构筑物,其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2025年1月14日,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四川佳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6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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