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调查发现,中铁一院集团南方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在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存在将不合格的铁路建设工程按照合格签字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及《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8月21日,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对中铁一院集团南方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510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对中铁一院集团南方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罚款2601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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