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及《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需要。
(一)高度重视,落实机制。按照上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全面有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我局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完善内部监督,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操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提升效率,加强公开。提升信息发布效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更新信息发布资源,推动局履职信息的统一公开和动态发布。2021年,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地区铁路监管局专栏发布工作动态信息48篇、行政处罚信息35篇;及时发布了《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21年季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3篇,2020年度部门决算以及2021年度部门预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水平有待提升,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待加强。在工作中我局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采取各项有效的措施,努力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强化人员培训,回应社会关切,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年报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网页中(www.nra.gov.cn/zzjg/dqjg/cdj/gsgss4/)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联系。
(通信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610051;联系电话:028-86485891;电子邮箱:chengdudiquju@nra.gov.cn)。
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4日
|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