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2021年1季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2021年1季度,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国铁设备监函〔2021〕3号),检查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2家,下发《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2, 要求相关企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及时报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20211季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结果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类别

检查时间

检查依据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监管措施

1

北京瑞维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机车车辆

2021年3月16日至18日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号)、《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9〕18号)

1.特殊岗位人员管理不到位。

2.工艺管理不到位。

3.采购和外包项目管理不到位。

4.工装设备管理不到位。

5.管理体系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6.关键工序与特殊过程管理不到位。

下发《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2021 年第1号),限期整改。

2

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

机车车辆

2021年3月30日至4月1日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号)、《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9〕18号)

1.设备使用管理不到位。

2.零部件采购管理不到位。

3.标准更新不及时。

4.工艺文件编制不完善。

5.产品信息标识卡控不到位。

6.售后服务信息管理不到位。

下发《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2号),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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