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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际联席会议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铁路局   日期:2023-06-01

  2023年4月27日,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安监明电〔202335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推动2023年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 

  《通知》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巩固提升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成果,更好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双段长”制等长效机制作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铁路沿线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合力共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力维护铁路运营安全稳定,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平安中国,以实际行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要求,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发挥各级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压实治理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突出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狠抓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以路外伤亡管控、公铁并行交汇、涉铁施工等为重点,加强风险防控和措施落实,实现铁路路外伤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坚持不懈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轻飘物、轻硬质建(构)筑物等定期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加强燃气管线穿跨越和并行铁路线路安全管理,对严重隐患和未及时整改的,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加快铁路道口“平改立”,加强上跨铁路桥梁养护维修、跨航道铁路桥梁安全防护管理等,落实治理责任;健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加快推进《铁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完善铁路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规范管理有效落实基层“双段长”制 

  《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属地治理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本地区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压紧压实治理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现治理资金预算制度化、常态化,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协同监管,组织实施并全面落实部际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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