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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 |
来源:国家铁路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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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要求,结合铁路行业实际,制定国家铁路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大对《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铁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铁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公众关心支持铁路安全发展,净化铁路安全环境,为防范遏制铁路重特大事故筑牢思想基础。 二、组织机构 国家铁路局成立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于春孝 成 员:朱雪源、严贺祥、田军、张群、米隆、褚飞跃、李东、吴奉、岳石军、耿家文、周烈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司。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2017年6月1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1.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以下简称《意见》)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宣讲重点,结合《国家铁路局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国铁安监〔2017〕13号),大力组织宣传《意见》主要精神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国家铁路局将组织铁路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意见》释义主题宣讲活动,解读《意见》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要深入辖区重点铁路企业开展宣讲,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 2.利用多种载体开展宣传。国家铁路局利用政府网站“铁路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专栏,刊载主题宣传画、宣传片,及时报道各单位、各部门活动动态,广泛宣传具有特色的宣教活动和好的经验做法。局机关、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和事业单位要积极采取横幅、展板和挂图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宣传屏等电子媒介播放宣传视频和标语,利用《铁道政言》官方微博、短信平台和微信等,向干部职工发送铁路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警句及6.16宣传咨询日活动信息,在全局范围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国家铁路局机关、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在主要火车站或广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全局要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铁路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教育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形式,面对面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传播爱路护路理念,促进铁路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 4.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宣传活动。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设计、印制或购买以爱路护路、自觉遵守铁路法律法规为主题的宣传画、手册等宣传品,按照“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要求,发放至铁路沿线的学校、企业、村镇和社区,提高铁路沿线群众爱路护路的法律意识。要以高速铁路为重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调研、召集会议等工作,加强普法宣传,督促指导辖区内铁路企业切实贯彻落实铁路法律法规、安全措施,加强铁路沿线安全宣传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 5.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要集中组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观看警示教育片,结合辖区发生过的典型铁路交通事故,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知识竞赛等,围绕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等工作开展专题研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铁路安全监管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条件的局可以编辑出版大家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安全警示教育手册,参与创作和推广事故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动漫等。 五、“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开展以宣传、督导为主要形式的“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结合《国家铁路局2017年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1.开展违法行为公示曝光专题行。针对铁路工程建设、铁路沿线环境、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铁路企业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严重问题作出行政处罚,按规定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公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开展汛期安全监督检查专题行。针对各防洪重点地区汛期时间不同的特点,因地制宜抓好汛期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洪隐患排查整治、防洪点设置及值守、汛期行车安全措施制定及落实、铁路建设工程防洪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3.开展高铁安全环境督导检查专题行。着眼于高铁运营安全风险防控,联合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铁路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开展高铁安全环境平推检查。督促新建、改建铁路在开通运营前依法完成安全保护区划定,积极推进既有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上跨桥移交工作;深入推进高铁沿线安全环境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及落实,促进高铁运营安全。 4.开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检查专题行。开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关键环节安全措施制定及落实、安全应急管理等情况。 5.开展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专题行。组织开展“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不按工程设计图纸或技术标准施工、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专项整治,督促铁路工程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建设程序和规定依法施工。以铁路隧道工程质量和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新开工项目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公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四不放过”落实情况、建设项目冬季施工等为重点,开展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6.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结合辖区实际,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政企衔接、多方参与、协调联动的应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铁路交通事故的能力,督促指导铁路企业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铁路局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活动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组织举办大型群众性宣传咨询活动时,要严格落实安保方案和措施,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2.强化督促检查。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在搞好本单位活动的同时,要将开展活动与铁路安全监管履职相结合,活动期间对辖区内铁路企业适时进行抽查,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督促铁路企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按方案安排有序推进。 3.做好信息反馈。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活动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信息。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于5月27日前报送活动实施方案(含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和6.16宣传咨询日活动实施方案;6月份每周四前报送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重要活动情况随时报送;7月3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张大威,010-51897623、51897793(传真) 电子邮箱:ajsgw@nra.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邮编:100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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