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5号)及各行业主管单位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要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集团公司“41663”总体工作方针,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力推进中央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年活动,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活动,着力加强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应急能力,坚决保障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视察宁夏煤业、榆林化工、黄骅港重要讲话要求,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要务”、各级安委会“第一议题”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第一课”。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写一篇“第一责任人论安全”的评论文章,组织开展安全宣讲活动,落实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按照《国家能源集团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对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标准,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宣传报道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开展情况。要开展“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我知道”宣传活动,开展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要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三)广泛开展“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和“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安组委办〔2023〕4号)要求,要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线上线下答题互动等活动,6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链工宝APP,参与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产品征订的通知》(安组委办〔2023〕2号)要求,要组织做好有关产品征订工作,并积极开展好警示教育、安全宣传等各项活动,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
(四)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落实专项检查。要对照集团公司2023年安全环保一号文件、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贯彻落实“五个表率”“六个切实强化”工作要求开展中央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年活动,检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检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要对照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重大风险,检查防范化解措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是否存在未及时整改闭环的情况。要对照近期通报的典型事故案例,举一反三,清醒认识三个“绝不能过高估计”,认真研判同类型风险,切实制定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及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活动。结合当前生产主要任务、高风险作业和高温、汛情等极端天气增多的特点,广泛开展应急与安全培训,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一次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物坍塌、火灾、高温、强风、洪灾、泥石流、地震等方面,要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职工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熟知安全逃生路线。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23〕3号)要求,登录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下载“快手极速版APP”并关注“逃生演练训练营”账号,观看科普视频并拍摄发布事故预案演练视频,进一步提升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面向单位员工和周边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安全知识、避险逃生技能等。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安全科普资料等,在厂矿、铁路线、车间、班组、办公楼宇等场所或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展板等,营造浓厚安全宣传氛围。鼓励具备条件单位开展安全应急展,展示安全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各企业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安全技术与管理工作,充分展示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积极踊跃参与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技术和管理论坛。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的重要意义,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各级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负责,专题研究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策划安排。要紧密结合当前安全重点工作任务、管理薄弱环节、重大风险隐患等实际情况,精心策划活动方案。要严格落实人力、物力、费用等保障措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各子分公司要加强对所属企业活动开展情况督导,要注重活动实效,严禁形式主义,集团公司将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宣传带动作用,加大新闻网站、新媒体、主流媒体宣传力度,要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广泛张贴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及挂图、利用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动漫视频,对安全生产月期间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发现并广泛宣传,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四)确保活动实效。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与年度安全重点工作相结合,创新活动形式,着力推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阶段联络、沟通、信息报送工作。各子分公司于6月1日前报送联络人信息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2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安全月活动统计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论文,相关视频、图片、漫画等电子版资料可随总结一并报送。
联系人:李龙飞 010-57338311 15283529241
邮 箱:12077849@ceic.com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5号)
2.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产品征订工作的通知(安组委办〔2023〕2号)
3.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23〕3号)
4.关于开展“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安组委办〔2023〕4号)
5.“第一责任人论安全”征文活动要求
6.国家能源集团2023年安全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7.国家能源集团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8.国家能源集团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