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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用好问责“撒手锏”——关于如何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思考 |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期:2016-03-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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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同志指出,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全面从严治党,怎么突出全面,就是要全方位、全覆盖,所有党组织没有死角,8700多万党员无一例外,如果多数党员都“脱管”,其结果必然是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因此,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既是落实“四个全面”、增强“四个意识”的需要,更是全面从严治党、关乎民心向背的内在要求,也是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四种形态”的重要内容。 要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内涵,践行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要求,就必须准确把握新修订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1 严肃纪律要求,增强纪在法前的行动自觉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存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较严、对一般党员干部“最大多数”要求不高现象。对此,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尊崇党章,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明党的纪律抓起,明确纪律的内涵,坚持用纪律约束和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坚决守住纪律这道防线,形成主动地、经常地、全面地向党中央看齐的思想、行动自觉。 要强化纪律意识,牢记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例外,对照《准则》和《条例》规定,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思想武器,严肃政治生活,督促各级党组织通过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全面掌握“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六大纪律”等新要求,弄清“高标准”“底线”,明白“禁区”“雷区”。要强化教育引导,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点抓好党章、《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采取专题辅导、巡回宣讲、以考促学、以案释纪等方式,发挥好廉政教育基地、优秀家规家训、红色传统文化、正反典型事例作用,既发挥道德感召力,又强化纪律约束力,促使党员干部敬畏党章党规党纪。 2 突出抓早抓小,用好管党治党的纪律戒尺 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抓早”在于“防病”,立足早发现、早预防;“抓小”则在于“治病”,争取大多数、分化少数,目的都是用足用好管党治党的纪律戒尺,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始。《条例》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要求制度化,提出“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既突出“抓关键少数”也着眼“看住大多数”,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由“治标”向 “治本”转变。 要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用纪律规矩的尺子衡量“森林”的总体生态,从盯紧“关键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使纪律戒尺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和自觉遵循。要转变执纪理念,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原则,建立提醒教育和信访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把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管住小问题、管住大多数,管住从“好同志”到“阶下囚”的中间地带。 要加强教育管理,发扬“啄木鸟”精神,坚持管全面、管多数,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行“一对一、面对面、心贴心”约谈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发现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露头就打”,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使轻处分、组织处理的“大多数”成为常态。加强常态监督,梳理权力清单、风险清单、责任清单,瞄准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建立信访、监督检查、分级预警、函询、谈话等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将“微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状态,使“无病常防”、“初病早治”成为常态;同时,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督”方式,运用好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综合运用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手段,让广大党员干部知行止、明规矩、存敬畏。 3 维护群众利益,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全面从严治党不仅仅是盯紧党员领导干部,而是要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构建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要强化“纪在法前”,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抓敢管,用纪律规矩的眼光去发现、审视、甄别各类违纪行为,综合运用好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引导广大党员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重点整治和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同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不断释放纠正“四风”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要规范线索处置,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定期梳理问题线索,瞄准靶心发力,对问题线索处置行为全程跟踪督办,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4 强化“两个责任”,发挥责任追究的利器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用纪律和规矩约束“关键少数”、带好“最大多数”,关键是落实好“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两个责任”向基层传导夯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在行动。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坚持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在见实效上下功夫,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问题严肃问责、实行“一案双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人。 责任追究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环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也是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的有效举措。要用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整肃干部队伍、禁绝不良风气、涵养政治生态,用“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日常工作。要推行责任清单管理,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敢于较真、抓早抓小,在真管严管中体现组织的真爱厚爱,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综合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做到越往后越严、处理越重,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要实行责任追溯,按照有权就有责、权责对等原则,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不到位的,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以及退休等原因而免于追责,督促领导干部慎重对待手中权力,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职责。(明季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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