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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丝毫不能手软 |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期:2016-02-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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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安徽宿州宋庙小学“要求受助贫困生出钱请吃饭”在舆论场中热度居高不下,伴随着媒体深入报道,真相不断“浮出水面”:“雁过拔毛”的潜规则、村支书和小学校长动的歪脑筋、教育主管部门怕“家丑外扬”的小心思、媒体摒弃公义的利益“倒戈”、基层纪委开展监督的能力不足…… 这一事件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让人们看到少数人在面对利益、面对问题时的模糊认识、错误行动。我们更应当关注的是,当地纪委书记出了乱子“捂盖子”的惯性思维,这背后体现出的监督执纪者不敢担当,危害不小,无异于在养痈遗患,值得警醒。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纪委书记发现违纪问题,不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放着主业不干,却听凭局长差遣去“协调舆论”。区纪委书记对下级纪委书记更是“除了开会能见到,不知道平时在忙些啥”。该起事件中,基层向中央的“看齐”没有了,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的要求不见了,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也抛诸脑后了。正风反腐三年来,个别基层纪委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情况,发人深思。 正如舆论指出的,监督执纪问责是“得罪人”的活儿,纪委书记的担当就是要敢于“得罪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大无畏显大担当。这里的“大”,就是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最大,就是对民族、历史负责“成其大”。只栽花不挑刺的好人主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庸俗哲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油滑习气,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格格不入,与纪委书记的角色担当南辕北辙,不能任其泛滥、坐视不理,必须切实加以纠正。 当然,基层确实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这些客观条件会干扰纪检监察工作独立性,也给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与监督造成了一定困难。但也正是基层,才有群众的“身边事、眼前人”,是群众“获得感”的直接来源。基层治理的难度虽大,却更重要,更应该迎难而上,毕竟“民心是最大的政治”。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铁面执纪、一寸不让,尤其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把手,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担当、勇于执纪,不要畏首畏尾,要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嫉恶如仇。如果任由“要求受助贫困生出钱请吃饭”事件中,纪委书记的不担当导致监督缺位的现象蔓延开来,“弄得保护错误的力量大过伸张正义的力量”,结果必是纲纪不彰、人心晦暗、贻害无穷。 (周韶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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