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系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包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铁路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序推进履职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1.优化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机制。一是推进信息发布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国家铁路局对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履职工作实际,梳理制定信息发布指导清单,明确信息发布要求,确保履职信息及时发布。西安铁路监管局制定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办法,对公开工作内部程序、时限、方式等提出明确要求。兰州铁路监管局优化发布《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二是注重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国家铁路局及地区铁路监管局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内容审查,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加强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后的内容管理,国家铁路局结合季度政府网站自查工作,全面筛查信息内容,确保已发布信息准确可用。武汉、西安铁路监管局分别建立季考核、月考核制度,及时在局内通报公开情况,督促落实公开要求。
  2.提升平台功能。一是完成政府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增加字体页面缩放、阅读辅助线、文本朗读等功能,便利社会公众查阅信息。二是上线政务服务“好差评”功能,助力以评促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完成政务服务平台IPv6改造,支持IPv6网络访问。
  3.深化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各类履职信息4321条,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991条。一是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规划公开。公开《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3部参与制定的部门规章,发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等5件规范性文件和41项铁道行业标准等。同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等9件政策文件,开展网上征集意见;积极开展《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十四五”铁路标准化发展规划》等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二是持续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发布。及时发布《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实施细则》许可相关制度文件。全年发布764件许可决定书,3件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公告及考试大纲等信息,95批次考试成绩公示信息,更新发布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名录及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许可企业名录等。三是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定发布国家铁路局年度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要点、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20件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按季度发布国家铁路局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添乘情况、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情况。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及时发布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监督检查等信息322条。四是突出重点工作信息发布。优化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栏,重点发布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工作进展等信息。开设国家铁路局年度工作会议专栏,通过图片、文字等形式,加强年度工作会议解读。五是组织做好科研项目申报及成果管理情况、全国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年度铁道统计公报、月度全国铁路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年度部门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乡村振兴、公务员招录以及领导干部任免和政府间铁路交流合作等信息公开。
  4.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办件情况。2021年国家铁路局系统收到公民、法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5件,2020年结转办理9件,结转2022年办理5件,其余均已办结。二是提升办理效率。上海、西安铁路监管局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国家铁路局进一步加强申请信息分类,研究提升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功能,简化申请提交内容,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效率。
  5.强化监督保障。一是举办国家铁路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设置政策宣讲和案例解读相关课程,进一步提升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以公开促履职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对国办平台转发的相关信息公开案例的学习交流,为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提供参考。同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鼓励执法人员加强行政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铁路局系统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条例》的具体规定,对存在的主动公开信息责任部门不清、发布质量不高,部分政策文件与解读文件未关联,工作人员公开能力与履职需要还有差距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整改。一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指导清单,明确发布依据、责任部门、发布时限等内容,确保责任清晰。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内容审查,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三是对政策解读信息进行梳理,实现政策文件与解读相互关联,便于查找。四是举办国家铁路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提升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铁路局联系(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100891;联系电话:010—51897581)。
手机版
分享到微信
×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