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包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铁路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序推进履职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1.优化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机制。一是对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履职工作实际,梳理制定信息发布指导清单,明确信息发布要求,确保履职信息及时发布。二是优化信息发布审查流程,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后的内容管理,结合季度政府网站自查工作,全面筛查信息内容,确保已发布信息准确可用。
2.提升平台功能。一是完成政府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增加字体页面缩放、阅读辅助线、文本朗读等功能,便利社会公众查阅信息。二是上线政务服务“好差评”功能,助力以评促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完成政务服务平台IPv6改造,支持IPv6网络访问。
3.深化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各类履职信息4321条,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991条。一是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规划公开。公开《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3部参与制定的部门规章,发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等5件规范性文件和41项铁道行业标准等。同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等9件政策文件,开展网上征集意见;积极开展《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十四五”铁路标准化发展规划》等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二是持续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发布。及时发布《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实施细则》许可相关制度文件。全年发布764件许可决定书,3件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公告及考试大纲等信息,95批次考试成绩公示信息,更新发布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名录及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许可企业名录等。三是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定发布年度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要点、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20件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按季度发布国家铁路局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添乘情况、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情况,指导地区铁路监管局及时发布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等信息。四是突出重点工作信息发布。优化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栏,重点发布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工作进展等信息。开设国家铁路局年度工作会议专栏,通过图片、文字等形式,加强年度工作会议解读。五是组织做好科研项目申报及成果管理情况、全国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年度铁道统计公报、月度全国铁路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年度部门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乡村振兴、公务员招录以及领导干部任免和政府间铁路交流合作等信息公开。
4.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办件情况。本年度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9件,结转5件下年度办理,其余均已办结。二是提升办理效率。加强申请信息分类,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研究提升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功能,简化申请提交内容,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效率。
5.强化监督保障。一是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设置政策宣讲和案例解读相关课程,进一步提升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以公开促履职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精选国办平台转发的相关信息公开案例并组织做好学习活动,为各单位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提供参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铁路局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条例》的具体规定,对存在的主动公开信息责任部门不清、部分政策文件与解读文件未关联、因人员调整不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整改。一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指导清单,明确发布依据、责任部门、发布时限等内容,确保责任清晰。二是对政策解读信息进行梳理,实现政策文件与解读相互关联,便于查找。三是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对新调整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培训,同时做好日常工作指导,提升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铁路局联系(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100891;联系电话:010—51897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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