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系统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国家铁路局编制了系统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2023年,国家铁路局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优化平台管理,提高公开工作质效,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工作服务铁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7003条。及时发布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公告、行业统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部门预决算等各类履职信息。同时,依托中央政府采购网集中采购平台、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等,公开发布政府采购、公务员招录等信息。
  (二)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地区铁路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时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5件,2022年结转1件,2023年新增受理284件,结转33件下年度办理,其余均已办结。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管、规划建设、统计数据、执法检查等方面。
  (三)加强平台建设与内容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办法,规范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制定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校对制度,加强信息审查,持续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府网站监测和季度自查等工作,优化栏目设置,确保信息准确可用。
  (四)强化监督保障。加强日常检查,对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区分情况做到立行立改和按计划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举办公开工作岗位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解读《条例》,推进《条例》的贯彻执行,提升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铁路局系统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多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历史发布信息遗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不完善、信息发布不及时、相关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改进。一是结合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建设管理需求,积极推进相关制度文件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提升平台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做好发布内容管理,完善公开工作指南,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性,便利公众查询及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三是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解读《条例》,推进《条例》的贯彻执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提升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铁路局联系(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100891;联系电话:010—51897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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