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铁路局编制了本级行政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铁路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依法有序推进履职信息公开工作。
(一)聚焦中心工作,持续加强主动公开。
1.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迎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在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回顾展示铁路新时代十年辉煌成就,让人民群众更深入、更全面了解铁路发展。持续更新政府网站“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栏,及时跟踪公布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成效、各地工作动态和地方铁路安全法规规章制度修订情况。因时因势优化调整铁路疫情防控政策,通过政府网站先后公布4版《铁路旅客运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3版《铁路进口冷链食品运输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同时,做好科研项目申报及成果管理情况、年度铁道统计公报、月度全国铁路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年度部门预决算、公务员招录以及领导干部任免等信息公开。
2.加强政策性文件和行业标准公开。在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等3件参与制定的部门规章,发布《铁路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30项铁道行业标准。及时更新铁路行业标准目录,优化完善信息服务平台,便利更快更好查询。
3.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发布年度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要点、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等重点工作安排,按季度公开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情况、国家铁路局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添乘情况,指导地区铁路监管局及时发布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等信息。
4.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发布。落实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及时更新公布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全年发布792件行政许可决定书,更新发布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名录、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名录、铁路机车车辆许可企业名录等。
5.加强政策解读交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与人民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铁路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规划等开展政策解读。对拟制定的政策性文件,按程序上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布征求意见处理情况。
(二)聚焦群众关切,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办理流程,加强主动沟通,提高答复时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8件,结转1件下年度办理,其余均已办结。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铁路运输服务监管、规划建设、行业标准、统计数据等方面。
(三)聚焦优化服务,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管理。
持续优化局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设立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服务人民群众更便捷更准确更全面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规范管理,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持续跟踪发布后的内容管理,结合季度政府网站自查工作,认真筛查整改,确保已发布信息准确可用。
(四)聚焦制度执行,强化监督保障。
1.对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国家铁路局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抓好督办落实,重点推进涉及铁路疫情防控、重大建设项目、便民利企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回应关切。
2.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以公开促履职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3.深入分析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研究制定优化措施,积极改进提高,认真完成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铁路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优化服务保障,对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中在主动公开、互动办理、政策解读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与差距认真改进完善。一是加强重要政策性文件征集意见结果公开,2022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对8个文件公开征集意见,其中完成征集意见的7个均已公开意见征集结果。二是改进和加强政策解读,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做好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要规划等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三是提高互动交流办理时效,严格规定时限要求,督促指导机关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回应关切、投诉举报等互动交流回复效率。
2023年,国家铁路局将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持续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增强主动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和时效性,有效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防范失泄密风险,优化公开平台建设,便利咨询查阅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铁路局联系(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100891;联系电话:010—51897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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