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国家铁路局组织对《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规〔2023〕18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longshidan@nra.gov.cn。
2.函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设备监督管理司(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邮编:1008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
附件:1.《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修订说明
国家铁路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