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部署要求,支持香港铁路建设发展,国家铁路局结合新修订颁布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9号),组织对《内地与香港过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2018〕69号)进行修订并形成征求意见稿及修订情况说明(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sbjg@nra.gov.cn。
2.函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设备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
附件:
1.《内地与香港过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内地与香港过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说明
国家铁路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