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新型机车车辆产品的科技创新,推动铁路装备高质量发展,国家铁路局充分征求铁路行业的运输企业、研究院所、制造企业等相关单位意见,组织对《铁路机车车辆目录》进行了调整,编制完成了《铁路机车车辆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及修订情况说明(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sbjg@nra.gov.cn。
2.函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设备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1.《铁路机车车辆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
2.《铁路机车车辆目录》的修订情况说明
国家铁路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