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新型机车车辆产品的科技创新,推动铁路装备高质量发展,国家铁路局充分征求铁路行业的运输企业、研究院所、制造企业等相关单位意见,组织对原铁道部发布的“铁科技〔2011〕206号”进行修订,重新编制了《关于铁路机车车辆新产品分类原则及运行考核作业考核里程和时间要求的通知》,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并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及修订编制情况说明(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sbjg@nra.gov.cn。
2.函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设备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
附件:
1.《关于铁路机车车辆新产品分类原则及运行考核作业考核里程和时间要求的通知》(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铁路机车车辆新产品分类原则及运行考核作业考核里程和时间要求的通知》的修订情况说明
国家铁路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