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促进铁路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铁路局组织对《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和《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铁建设〔2012〕10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hanyuxi@nra.gov.cn。
  2.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工程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91)。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19日。
  附件: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铁路局
  2023年10月19日
  1.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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