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促进铁路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铁路局组织对《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和《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铁建设〔2012〕10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