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征求《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安委办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铁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防范和遏制铁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国家铁路局起草《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wangtao1@nra.gov.cn。 

  2.函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安全监察司(邮编:100891)。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31日至331日。 

  附件: 

  《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铁路局

        20232月28

   

  1. 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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