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2017〕79号),现将2021年第5批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品抽查复查情况。
本批复查1种产品1个厂项,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为机车车辆类产品。具体情况见附件。
本批无复检厂项。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斯比夫(西安)照明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机车前照灯(气体放电光源)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启动性能试验不符合技术要求。
三、本通报所公布的内容,不得用于广告。
四、本通报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上公布,可登录查询。
五、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意见。
1.复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自通报之日起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
2.对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铁路运营安全。
3.复查产品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自公布之日起二年期满后可申请再次复查。
4.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得销售,使用单位不得采购。
附件:2021年第5批监督抽查检验结果
附件
2021年第5批监督抽查检验结果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型号 | 检测结果 | 备注 |
1 | 斯比夫(西安)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 机车前照灯 | SZD-QZ6-110 | 不合格 | 2020年 抽检项目,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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