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铁路专用产品质量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3批)

  根据《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2017〕79号),现将2021年第3批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品抽查复查情况。

  本批抽查1种产品1个厂项,检测结果为1项不合格,具体情况见附件。

  本批无复查、复检厂项。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西安开天铁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机车司机控制器(辅助控制器,产品型号:QS2-01A)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标志不合格。

  三、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意见

  1. 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得销售,使用单位不得采购。

  2. 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自通报之日起要立即进行整改。

  3. 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可在6个月内提出复查申请。有特殊情况的应在限期期满前提出延期复查申请,并申述延期的理由。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者,视为复查不合格。

  本通报所公布的内容,不得用于广告。

  三、本通报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上公布,可登录查询。

附件

 

2021年第3批监督抽查检验结果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检测结果

不合格项目

备注

1

西安开天铁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机车司机控制器

(辅助控制器)

QS2-01A

不合格

标志

未标明额定电压、额定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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