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根据《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2017〕79号),现将2020年第2批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品抽查复查情况
本批复查2个厂项,合格1个,不合格1个,均为透镜式色灯信号机构。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宁波鸿钢铁路信号设备厂生产的透镜式色灯信号机构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振动试验。
三、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意见
1. 复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自通报之日起要立即进行整改。
2. 复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二年期满后可申请再次复查。
3. 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得销售,使用单位不得采购。
四、本通报所公布的内容,不得用于广告。
五、本通报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上公布,可登录查询。
附件:2020年第2批监督抽查检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