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监督抽查铁路专用产品质量情况的通报(2020年第4批)

  根据《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2017﹞79号),现将2020年第4批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品抽查复查情况
  本批抽查1种产品3个厂项,合格2个,不合格1个,均为机车车辆类产品铁道货车摇枕。
  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铁道货车摇枕共抽查3厂项,1厂项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疲劳试验不合格。
  三、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意见
  1. 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得销售,使用单位不得采购。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加强监督,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得投入使用。
  2. 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自通报之日起要立即进行整改。相关地区铁路监管局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3. 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可在6个月内提出复查申请。有特殊情况的应在限期期满前提出延期复查申请,并申述延期的理由。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者,视为复查不合格。
  四、本通报所公布的内容,不得用于广告。
  五、本通报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铁道质量技术监督网上公布,可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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