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科法函〔2017〕33号
根据《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铁科法〔2014〕33号),现将2017年第1批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品抽查复查情况
本批抽查10种产品26个厂项,合格20个,合格率76.9%(见附件1)。按产品分类,本批抽查机车车辆类产品7个厂项,合格6个;工务类产品9个厂项,合格8个;通信信号类产品6个厂项,合格5个;牵引供电类产品4个厂项,合格1个。
本批复查2种产品2个厂项,合格2个(见附件2)。按产品分类,本批复查机车车辆类1种产品1个厂项,牵引供电类1种产品1个厂项。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本批铁路货车转向架圆柱螺旋弹簧共抽查了2个厂项,1个厂项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是疲劳试验、接触线长度、端圈型式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批铁路桥梁球型支座共抽查了9个厂项,1个厂项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是不锈钢板球面轮廓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批铁路信号计轴设备共抽查了4个厂项,1个厂项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是电磁兼容性试验中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批非限位定位装置—锚支定位卡子共抽查了4个厂项,3个厂项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是探伤检查、通孔直径、销钉孔径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意见
1.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自通报之日起要立即进行整改。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2.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应在6个月内提出复查申请。有特殊情况的应在限期期满前提出延期复查申请,并申述延期的理由。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者,视为复查不合格。
3.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得销售,使用单位不得采购。
四、本通报所公布的内容,不得用于广告。
五、本通报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铁道质量技术监督网上公布,可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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