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监督抽查铁路产品质量情况的通报(2015年第3批)

国家铁路局关于监督抽查铁路产品质量情况的通报

(2015年第3批)

国铁科法函〔2015〕212号

各地区铁路监管局:

  现将2015年第3批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品抽查复查情况

  本批抽查6种产品24个厂项,合格24个(见附件1)。按产品分类,本批抽查机车类产品2个厂项,工务类产品9个厂项,牵引供电类产品13个厂项。

  本批复查3种产品3个厂项,合格2个,合格率66.7%(见附件2)。按产品分类,本批复查工务类产品1个厂项,合格1个;运输类产品2个厂项,合格1个。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散装颗粒货物运输用防冻液复查1个厂项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是黏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意见

  1.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自通报之日起要立即进行整改。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2.对于监督抽查不合格并且复查仍不合格的产品,自通报公布之日起二年期满后,产品生产企业可向国家铁路局科法司申请再次复查。

  3.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得销售,使用单位不得采购。

  四、本通报所公布的内容,不得用于广告。

  五、本通报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铁道质量技术监督网上公布,可登录查询。

 

 

  附件:1.2015年第3批监督抽查检验结果

          2.2015年第3批监督复查检验结果 

 

 

      国家铁路局         

  2015年10月10日       

抄送: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神华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南车集团、中国北车集团、中国通号、中国铁物,地方铁路协会,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相关检验站,局科法司、安监司、运输监管司、工程监管司、设备监管司。

  

  1. 2015年第3批监督抽查复查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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