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监督抽查铁路产品质量情况的通报
(2014年第1批)
国铁科法函〔2014〕73号
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
现将 2014年第1批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品抽查复查情况
本批抽查产品41个厂项,合格37个,合格率90.24%(见附件1)。按产品分类,本批抽查全部为其他类产品。
本批复查产品2个厂项,合格2个,合格率100%(见附件2)。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铁路煤炭运输用抑尘剂抽查了9个厂项,2个厂项不合格。不合格主要原因是腐蚀性项目中钢材和TCS不锈钢、黏度、抑尘效果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意见
1.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自通报之日起要立即进行整改。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2.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应在6个月内提出复查申请。有特殊情况的应在限期期满前提出延期复查申请,并申述延期的理由。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者,视为复查不合格。
3.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得销售,使用单位不得采购。
四、本通报所公布的内容,不得用于广告。
五、本通报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铁道质量技术监督网上公布,可登录查询。
附件:1.2014年第1批监督抽查检验结果
2.2014年第1批监督复查检验结果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