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监督抽查铁路产品质量情况的通报(2014年第1批)

国家铁路局关于监督抽查铁路产品质量情况的通报

(2014年第1批)

国铁科法函〔2014〕73号

 

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

  现将 2014年第1批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品抽查复查情况

  本批抽查产品41个厂项,合格37个,合格率90.24%(见附件1)。按产品分类,本批抽查全部为其他类产品。

  本批复查产品2个厂项,合格2个,合格率100%(见附件2)。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铁路煤炭运输用抑尘剂抽查了9个厂项,2个厂项不合格。不合格主要原因是腐蚀性项目中钢材和TCS不锈钢、黏度、抑尘效果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意见

  1.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自通报之日起要立即进行整改。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2.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应在6个月内提出复查申请。有特殊情况的应在限期期满前提出延期复查申请,并申述延期的理由。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者,视为复查不合格。

  3.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得销售,使用单位不得采购。

  四、本通报所公布的内容,不得用于广告。

  五、本通报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铁道质量技术监督网上公布,可登录查询。

  附件:1.2014年第1批监督抽查检验结果

        2.2014年第1批监督复查检验结果

  

国家铁路局  
2014年5月29日
抄送: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南、北车集团,中铁工程、建筑、物资公司,中铁通号集团,地方铁路协会,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各检验站,局科技与法制司、安全监察司、运输监督管理司、工程监督管理司、设备监督管理司。
  1. 2014年第1批通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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