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信号有限公司:
我局2025年3月11日受理的你单位提出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1号,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2号修改)规定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准予你单位生产ZDJ10-120/4.5、ZDJ10-120/4.5(M)、ZDJ10-140/4.5、ZDJ10-140/4.5(M)、ZDJ10-150/4.0、ZDJ10-150/4.0(M)、ZDJ10-150/4.5、ZDJ10-150/4.5(M)、ZDJ10-165/3.0、ZDJ10-165/3.0(M)、ZDJ10-190/3.0、ZDJ10-190/3.0(M)、ZDJ10-190/4.5、ZDJ10-190/4.5(M)、ZDJ10-220/2.5、ZDJ10-220/2.5(M)、ZDJ10-220/3.0、ZDJ10-220/3.0(M)、ZDJ10-220/4.0、ZDJ10-220/4.0(M)、ZDJ10-220/4.5、ZDJ10-220/4.5(M)型道岔转辙机,并向你单位颁发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证书编号:TXJC2025-30137,有效期至2030年5月8日。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