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决定书(国铁许准字〔2024〕第288号)

浙江贝尔轨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2024年8月21日受理的你单位提出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名称变更申请,经审查,符合《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1号,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2号修改)规定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准予将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证书编号: TXJC2019-10001)中的企业名称由“浙江贝尔轨道装备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贝尔轨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并向你单位颁发变更后的行政许可证书,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同时收回原行政许可证书。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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