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22年12月5日受理的你单位提出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1号,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2号修改)规定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准予你单位生产ZPW-2000系列设备软件、硬件和系统集成,并向你单位颁发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与无源应答器软件、硬件和系统集成(适用于160Km/h及以下铁路),车站电码化设备软件、硬件和系统集成,高压脉冲轨道电路设备生产许可证合并颁发,证书编号:TXJC2019-30007,有效期至2027年12月29日。
2022年12月30日
|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