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决定书(国铁许准字〔2021〕第666号)

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20211214受理的你单位提出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1号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2修改规定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准予你单位生产应答器信息接收单元软件、硬件和系统集成并向你单位颁发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与车站电码化设备、ZPW-2000系列设备、车站列控中心设备、地面电子单元(LEU)列车运行控制系统ATP车载设备、临时限速服务器、无线闭塞中心设备软件、硬件和系统集成生产许可证合并颁发,证书编号:TXJC2019-30013,有效期至20270109日。

  20220110

手机版
分享到微信
×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