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拟认定铁路行业科技创新基地公示

  根据《铁路行业科技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国铁科法规〔202038号),国家铁路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铁路行业科技创新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拟认定的铁路行业科技创新基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18日至112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所公示的基地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须提供单位(个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胜010-51897902

  电子邮箱:zhangsheng@nra.gov.cn

  附件:2022年拟认定铁路行业科技创新基地汇总表

  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   

  202211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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