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管理办法》(国铁科法〔2017〕43号),国家铁路局组织对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中铁路科技项目、铁路专利、铁路技术标准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18日至7月3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所公示的项目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须提供单位(个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庄继武 010-51897872
电子邮件:chengguoku@nra.gov.cn
附件:2018年度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拟入库成果(铁路科技项目、铁路专利、铁路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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