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季度,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国铁设备监函〔2023〕1号)要求,对辖区内随机确定的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按程序、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企业7家,发现问题52项,下发《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7份。按企业生产类别分,铁路机车车辆生产企业2家、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5家;按企业监管辖区分,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4家、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2家、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1家。
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检查情况已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组织机构-地区监管局-公告公示”栏目公布。国家铁路局将结合履职工作实际,适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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