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度等级认证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介服务机构的安全度等级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再作为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的受理条件。国家铁路局将按标准和要求严格审查申请人的安全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善情况以及相关材料。
二、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介服务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再作为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的受理条件。国家铁路局将按标准和要求严格审查申请人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善情况以及相关材料。
本公告发布后,如发现违背上述公告内容的,可通过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投诉举报》邮箱反映。
|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