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开展铁路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安全生产工作,决定自7月起到10月份,开展铁路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围绕安全管理基础、运输安全、工程安全、装备安全四方面重点检查内容,结合汛期、暑期等安全监督检查,全面开展铁路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查隐患、堵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强化铁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管理基础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及安全例会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现场作业控制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章管理制度及安全检查管理办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等情况。

  3.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预防自然灾害、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情况,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等情况。

  (二)铁路运输安全方面。

  4.汛期防洪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汛期行车安全措施落实、防洪隐患整治、行车设备质量、汛期施工和沿线防洪安全环境等情况;对在建铁路工程,重点检查工棚、仓库等营地的防洪安全情况。

  5.重点时段运输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暑期、国庆节、十九大期间等重点时段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旅客车票实名制落实、反恐防暴防破坏措施制定落实、旅客候车和乘降组织、站车秩序、旅客服务质量和旅客乘降电梯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

  6.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情况。重点检查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和标准、运输条件管理、运输设备运用管理、教育培训、运输安全管理、安全应急管理等情况。

  7.营业线施工安全情况。重点检查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方案制定情况;施工单位与运营单位安全协议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等情况。

  8.外部环境安全情况。重点检查高铁沿线环境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道口、公铁并行区段、上跨立交桥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维护情况;铁路安全保护区内非法挖砂取土、私搭乱建、破坏设备设施、临近营业线非法施工,高铁安全保护范围内违规采矿、抽取地下水等非法违法行为的巡视检查、打击整治情况。

  (三)铁路工程安全方面。

  9.铁路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铁路建设工程是否存在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施工现场“三违”、质量检测弄虚作假、严重违反合同履约和承诺、隧道不按批准方案施工等情况;吸取奥凯电缆事件教训,严格铁路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产品质量进场验收措施落实情况。

  (四)铁路装备安全方面。

  10.铁路设备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受检企业持续满足取证条件等情况;铁路专用设备运用质量安全情况;主要行车设备制造、检修、运用和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1.全面部署,自查自改。(7月)国家铁路局制定总体方案,召开会议,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动员部署。各单位要按照国家铁路局统一部署,发挥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主体作用,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分阶段、按月明确检查重点、单位和工作计划,落实铁路监管责任,督促铁路相关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督促铁路相关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并掌握辖区铁路相关企业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

  2.深入检查,督促整改。(8月至9月)各单位要按照制定的重点内容和各项监督检查指导手册,在铁路相关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检查意见,严重问题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必要时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影响铁路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及时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组织、协调铁路内外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

  3.重点复查,巩固提升。(9月至10月)各单位对铁路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紧紧盯住整改落实情况,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添乘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突出发现安全问题隐患较多、铁路交通等事故多发的铁路相关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有关单位真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力求铁路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要对铁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掌握铁路安全生产规律,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铁路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强化督导检查。国家铁路局将组成4个综合督导检查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宇栋和局党组成员分别负责,分片督导,由安监司,运输、工程、设备监管司分别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参加,于8月下旬至9月份组织开展综合督导检查。重点对铁路行业重点单位和安全关键环节进行抽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作业控制,并对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国家铁路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宇栋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安监司,运输监管司、工程监管司、设备监管司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司。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工作开展,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2.严格检查执法。各单位要坚持守土有责,由本单位负责人带队,迅速对辖区铁路运输、建设施工和设备造修等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监管执法处室检查时间不少于1/3。要坚持综合治理,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对影响铁路安全的外部环境隐患加大打击力度,形成整治合力,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依法采取执法措施从严查处。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

  3.搞好统筹结合。要注重各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协调统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与本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布置的汛期防洪监督检查、暑运监督检查、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检查等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避免出现频繁检查、重复检查的情况。

  4.畅通检查信息。各单位7月15日前将细化方案报送安监司,每月25日前报送月总结,10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局督导检查组出发前报送检查方案,每日报送检查信息,检查结束后2日内报送检查报告。安监司按要求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材料。

  5.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动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顺利开展,要充分利用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铁路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21-97633、97673,传真021-97793,邮箱ajsgw@nr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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