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关于增补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服务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招标工作实际需要,经国家铁路局研究,决定增补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部分专业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范围

  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分为施工监理货物服务评标专家库和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库两个子库。本次对以下25个专业征集专家人选:

  1.施工监理货物服务评标专家库:电力工程、电气化工程、通信与信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客运服务、车站建筑工程、地质勘察、铁路安全设施,共8个专业;

  2.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库:线路轨道、路基、桥梁、隧道、给水排水、通信与信息、电力、电气化、站场、客运服务、防灾监控工程、机务车辆及动车组设备、经济与运量行车、工程测量、水文气象勘察、岩土工程、车站建筑工程,全部共17个专业。

  评标专家人选应根据所学专业和从业经历从两个子库任选其一申报评标专业,每位评标专家人选可申报主评和兼评两个专业,主评专业只能从本次征集专家人选的25个专业中选择其一,兼评专业可以从主评专业所属子库内的其他专业中选择一个。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依法、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维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定;

  3.从事铁路建设工程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是指本科毕业满12年、硕士毕业满6年、博士毕业满3年);

  4.熟悉主评专业的专业技术要求和发展状况,了解兼评专业的专业技术要求和发展状况;

  5.在国家联合惩戒机制范围内没有失信记录;

  6.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异地评标工作;

  7.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适应电子评标需要;

  8.原则上担任本单位、本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不考虑入库。

  三、申报与审查

  (一)申报要求

  1.本次增补主要采用单位推荐方式,参与铁路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科研、院校等单位均可向国家铁路局推荐本单位符合评标专家条件的人选,推荐时应事先征得本人同意。符合评标专家条件的个人可以自行申请,但应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评标专家人选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单位推荐书或个人申请书应附有关证明材料及本人签字的评标承诺书。

  (二)申报流程

  1.本次征集通过“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网址:https://gcweb.apps.ea.nra.gov.cn/web/expertRegister/register.html,6月11日起开放)。请申报的专家人选本人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的《操作手册》要求,完成用户注册、登录和填报。

  2.注册登录完成后,在系统中填报个人基本信息、选择评标专业、上传证件和证书彩色照片或扫描件;并将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打印件(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和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及证明材料上传系统,完成全部资格材料填报工作。

  3.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书(申请书)原件由所在单位统一寄递至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邮编:100891)。

  (三)入库审查

  1.国家铁路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对审核合格专家人选进行在线培训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专家人选,将正式纳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

  3.审核结果可在“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中查看。

  (四)申报时间

  自2022年6月11日起至2022年7月10日。

  四、有关事宜

  1.专家人选在申报前应仔细阅学《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7〕27号)及本通知,并认真填报有关信息,对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2.专家人选所在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出具同意与否的初审意见,对入库的评标专家参加铁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及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应给予支持。

  3.入库专家参加铁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动的,有义务接受并配合铁路工程监管部门的监督。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1892531;技术支持:010-51897975。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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