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在建铁路站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北京铁路督察室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加强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国家铁路局同意从即日起开展在建铁路站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的

  深刻汲取近段时间以来国内外发生房屋建筑垮塌事件教训通过深入开展在建铁路站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进一步督促铁路工程参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强化在建站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效治理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铁路站房工程结构质量安全促进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范围

  在建铁路站房工程

  三、时间安排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0月10日结束依次分为三个环节:

  1.工作部署8月15日前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进一步梳理辖区在建铁路站房工程情况研究制定在建铁路站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工作落实同时督促各参建单位认真分析站房工程安全生产现状研究制定排查整治方案组织开展站房工程自查自纠活动

  2.监督检查9月10日前对辖区参建单位开展在建铁路站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制定、排查范围、排查重点、问题台账以及整改情况等

  3.督促整改10月10日前针对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自纠

  发现的问题检查辖区参建单位落实整治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组织问题整改构建长效机制等情况确保站房结构安全推动铁路工程安全优质建设

  四、工作重点

  1.加强对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重点检查组织开展在建铁路站房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重大方案审批、设计变更管理、人员执业资格核查等

  2.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源头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包括:工程地勘深度及地质确认深基坑降水及边坡开挖防护设计、防护安全措施和防排水系统设计、基础和主体工程结构设计设计交底、设计现场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设计变更管理应急设施设计标准、设计储备及灾后设计核对等

  3.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的执行情况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专业分包、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等情况深基坑开挖、基础施工、高大支架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落实原材料进场验收基础与主体工程、钢结构、防排水、外墙装饰(尤其是石材和幕墙)等按图施工和执行技术标准情况现场高空作业、临边安全防护汽车吊、塔吊等特种设备管理及使用司索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培训情况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管理、施工记录及验收资料的可追溯性情况检测机构资质、检测工作质量和报告的有效性应急预案和体系建立、应急物资配备和应急演练等

  4.加强对监理单位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理责任重点检查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关键工序监理日志和旁站记录、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和落实、监理发现问题以及整改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敏锐性强化履职监管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做好在建铁路站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结合辖区范围在建铁路站房工程实际特点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行动计划、责任分工等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监管、依法查处各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在建铁路站房工程排查整治的监管督促参建单位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鼓励参建单位通过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排查整治走过场和问题整改不落实的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警示责任单位对违法违规情况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分析解决排查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排查整治效果要坚持专项检查与普法相结合、专项检查与舆论宣传相结合督促参建单位深刻理解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在建铁路站房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梳理分析有关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工程监管司

  联系人: 马 哲许颖强

  联系电话: 010-51897715,010-51897595.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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