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2020年铁路工程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北京铁路督察室,局工程质监中心:
  依据国家铁路局工作会议总体部署要求,现将《2020年铁路工程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铁路工程监管年度工作计划,细化重点任务,明确质量要求,按月确定工作内容,以季度划分阶段目标,确保年度重点任务落实。各单位将年度工程监管工作计划于2020年2月6日前反馈工程监管司。
国家铁路局
2020年1月16日
  

2020年铁路工程监管工作要点
  2020年铁路工程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首要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铁路工程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加快推进交通强国铁路建设,推动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全年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推动川藏铁路高质量建设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川藏铁路规划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川藏铁路规划建设的重大意义、推进方向和工作重点,坚定建成建好川藏铁路的信心和决心。
  2.强化质量安全风险防控。针对川藏铁路工程软岩大变形、高地温、岩爆等工程建设风险,总结同类工程经验,研究针对性工程监管措施。加强勘察设计和先期开工工程的监管,从源头督促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组织参建单位和有关方面召开风险防控专题会议,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川藏铁路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
  3.推进构建协同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部、国铁集团等部门单位的工作联系,参与构建跨部门的灾害应急救援响应和救援机制,研究制定国家铁路局川藏铁路建设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预案;相关地区监管局加强与辖区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川藏铁路建设协同监管机制并推动有效落实。
  4.科学扎实推进监管工作。组建监督机构,组织现场监督力量,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案和监督计划,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开展质量安全状况分析,强化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撑。加强招标投标监管,推进川藏铁路依法建设。
  二、完善铁路工程监管制度体系
  5.推进铁路工程监管工作规范化。研究制定铁路工程行政监管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规范行业监管,促进协同监管,不断完善铁路工程监管体系、机制。
  6.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进一步统一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推动铁路工程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不断深化。
  7.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管理。印发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管重点、内容和方式方法。启动铁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修订研究工作,系统梳理有关规定,深入开展调研,为办法修订奠定基础。
  8.强化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研究起草铁路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指导意见,督促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和参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风险管理总体原则和有关要求,促进铁路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建设。
  9.完善铁路建设市场治理规则。修订铁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资格预审文件,做好宣贯工作,为推动铁路建设市场公平交易、有序竞争提供制度保障。
  10.推动完善规范铁路建设管理。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结合铁路改革和建设实际,围绕修订铁路建设管理办法深入开展调研,进一步优化建设程序、规范铁路建设管理、落实市场主体责任。
  三、强化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11.加大重点项目和关键工程检查督查力度。对高速铁路、地质复杂铁路、新投产铁路建设项目,以及高墩大跨桥梁、不良地质隧道、高陡边坡防护等高风险工点,加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防范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12.加大关键环节和重点时节检查督查力度。加强对新建项目开工阶段、投产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等关键环节,春融夏汛冬施和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参建单位完善质量安全自控体系,有效应对各类风险隐患。
  13.加强对铁路开通后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处置整治的监督。加大铁路工程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和剩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参建单位履行好铁路工程质量保修义务,配合做好严重影响铁路运营安全和运营秩序有关工程质量问题查处,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落实铁路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14.准确把握监管工作关键点。开展为期一年的“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督促企业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不断优化监督检查计划、强化问题整改闭合、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深化数据分析预警、发挥协同监管优势,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整体水平。
  15.发挥协同监管机制优势。开展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及监管能力调研,推动地方铁路工程监管职责有效落实。积极构建协同监管机制,通过联合检查、联合约谈等方式,形成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的合力优势,更好发挥政府行政监管作用。
  16.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指导地方铁路工程监管工作开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撑,促进地方铁路工程监管能力的提升。
  四、规范铁路建设市场秩序
  17.推进市场信用监管。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和部级工法评审的申报及初审工作,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创新发展。深化铁路工程建设领域惩戒失信行为专项行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对问题多发单位的抽检权重,按规定认定记录公布失信行为,加强约谈手段应用,收集分析信用监管信息,推进失信联合惩戒,促进问题整改,营造诚实守信、竞争有序的铁路建设市场环境。
  18.加强施工承发包及合同履约情况检查。继续将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以及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关键人员不按规定执业等行为作为监管重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措施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铁路建设市场秩序。
  19.协调配合农民工工资清欠。督促铁路建设市场主体宣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增强市场主体和农民工的法治意识。协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举报和舆情反映,综合运用行政和信用惩戒手段,查处涉及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建立健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20.做好铁路行业资质初审。贯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铁路建设市场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改革,做好铁路行业企业资质电子化初审工作,减轻企业负担、服务企业发展。
  五、加强铁路工程招标投标监管
  21.强化招标投标监督检查。巩固铁路工程招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结合铁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资格预审文件宣贯,加大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等重点事项的监督抽查力度,从招标文件源头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22.推进招标投标规章贯彻实施。围绕《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深化招标投标情况分析,督促有关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并根据《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规章修订情况适时启动规章修订。
  23.推动电子招标投标。充分利用铁路工程监管系统,全面实施铁路工程招标备案和报告手续在线办理;加强与相关地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沟通联系,促进铁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的开发应用。
  24.加强评标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完善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模块功能开发,启动评标专家在线继续教育,推进专家动态考核,提升评标专家业务水平。
  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
  25.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普法宣传。调研培训需求,优化培训内容,突出行政监管特点与目标任务,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管水平。综合利用培训交流、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约谈通报等形式,强化普法宣传效果,促进市场主体提高依法建设意识。
  26.推动“互联网+监管”在铁路工程监管领域的应用。全面推广铁路工程监管系统应用,促进监管数据化、信息化、可视化。开展铁路工程监督检查手机APP应用试点,进一步扩展手机APP适用范围,探索与铁路工程监管系统的远程链接、实时传送、数据共享等,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27.依托大数据创新监管方式。聚焦铁路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质量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多维度分析铁路工程监管数据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和依据。
  七、以党建统领推进铁路工程监管工作落实
  28.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履行好铁路工程监管职责提供根本政治保障。
  29.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和终身课题,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增强使命责任意识、提高履职担当本领,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攻坚克难,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好铁路工程监管工作的具体实践。
  30.增强廉政自觉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廉政教育警示提醒,强化纪律执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反对腐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旗帜鲜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推进自我改造、自我净化,更好为党和人民工作,为推进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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