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开展铁路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的通知

(国铁工程监函〔2015〕66号)

各地区铁路监管局, 北京铁路督察室, 局工程质监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4号,以下称《通知》)要求,现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就铁路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细化方案

  施工方案落实事关铁路建设安全生产,事关铁路建设顺利推进,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精心组织,结合2015年铁路工程监管工作要点中专项检查等工作,细化监督检查方案,督促铁路参加各方深入开展铁路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促进各项施工方案得到有效落实。

  二、落实责任,督促整改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专项行动“五整治五落实”的工作要求,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和督促参建单位整改在基坑支护、隧道施工、高陡路基填筑、脚手架及模板、特种设备方面发现的问题,促使参加各方特别是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落实等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停工整改,保证施工安全,保证专项行动效果。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单位、重点工程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专项行动中发现重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抽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彻底进行整改。对因施工方案不落实、开展专项行动不力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以及施工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各地区铁路监管局于2015年7月5日、10月5日前将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通知》附件),12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监督检查情况总结报国家铁路局工程监管司。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  
2015年4月16日

  1.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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